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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填表说明(2)

来源: 会计在线听课 kjzxtk.com 未知 发布时间:2015-08-01 点击:




23.第24行“3.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填报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从事符合条件的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在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情况。其免税期间填报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额,减半征税期间填报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额×50%的积。当该项目所得为负数时填0。
24.第25行“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填报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对转让技术所有权或5年以上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减征、免征的所得额。
25.第26行“5.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填报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实施的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65%上缴给国家的HFC和PFC类CDM项目,以及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30%上缴给国家的N2O类CDM项目,其实施该类CDM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的所得额。
26.第27行“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填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的所得额。
27.第28行“7.其他1”、第29行“8.其他2”: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政策规定的其他专项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当项目所得为负数时填0。填报时需在“项目”列填写(软件申报时选择具体优惠项目)享受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28.第30行“五、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填报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发生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
29.第31行“六、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的金额。
30.第32行及后续行次“七、其他1”、“其它2”、“其它3”等:填报纳税人享受的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的税基类优惠项目的金额,同时需在“项目”列填写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如行次不足,可增加行次填写。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1行=2行+3行+14行+19行+30行+31行+32行+33行+34行...。
2.第3行=4行+5行+6行+7行+8行+9行+10行+11行+12行+13行。
3.第14行=15行+16行+17行+18行。
4.第19行=20行+23行+24行+25行+26行+27行+28行+29行。
(二)表间关系
本表第1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6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