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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终止金融资产会计处理

来源: 会计在线听课 kjzxtk.com 未知 发布时间:2022-11-07 点击: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终止金融资产会计处理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证监会)对于因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而取得的现金的会计核算规定,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因票据贴现取得的现金在资产负债表中应确认为一项借款。


那么,什么情况下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呢?

附有追索权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相关的会计分录为:

1.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2.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用于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应确认为一项借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按摊余成本对银行借款进行后续计量,贴现息应在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之间分摊确认利息费用。

1)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借: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短期借款

2)按期摊销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银行承兑

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