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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指南

来源: 会计在线听课 kjzxtk.com 未知 发布时间:2015-01-25 点击:



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指南

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会计在线听课特别总结了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简介、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法、考试科目等进行了全面解读,供参考:

考试简介
    注册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税务师简称CTA(Certified Tax Agents)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依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国家开始实施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1999年1月,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并于当年在全国首次实施了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负责,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日常工作委托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截止2010年底,我国具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人数已达到86714人。
考试流程

2014注册税务师报名条件
注税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三)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四)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六)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七)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八)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税考试免试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工作满2年,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2、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可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
报名方法
    目前各地报名方式情况不相同,一般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须登陆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按提示进行报名即可,但网上报名后,新考生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报名的,考生需现场领取《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填写后应经相关部门盖章。报名时,须持上述《申报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驾驶执照、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经资格复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符合免试条件者,还需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税收工作起始时间的证明。

报名时间
    注册税务师报名时间一般设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2月份,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按地区为单位进行组织。2014年注册税务师报名时间目前尚未公布,请广大学员密切关注中税协相关信息。东奥注税频道也将在第一时间为学员们发布最新考试信息,敬请广大注税考生关注!
•报名动态 •中税协网站

考试科目
    注税考试设5个科目,具体是:《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其中,《税务代理实务》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考试范围
    由《注册税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确定。

考试方式
    注册税务师五门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

考试时间
    注税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月进行,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暂未公布,敬请考生密切关注中税协相关信息。东奥注税频道也将在第一时间为学员们发布最新考试信息。
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即报名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合格证书
    每年10月左右,当地考试管理机构会公布办理相关证件的时间,按规定时间内办理即可。领证时请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成绩通知单,一寸和二寸免冠近照各一张。各地具体情况请以当地的考试机构通知为准。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申请注册,注册税务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以后按各省注税协会通知参加年检和继续教育即可保持证书长期有效。